標題:晶焱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日期:2021-11-08
股票代號:6411
發言時間:2021-11-08 17:31:3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0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03/22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09月02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66551號函辦理
修訂本公司110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三條及第五條。
修訂前條文:
第三條 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
一、員工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在職
正式員工為限。
第五條 發行條件
二、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且仍在職者,按下列時程取得
受領新股之權。
(一)任職屆滿1年:30%。
(二)任職屆滿2年:30%。
(三)任職屆滿3年:40%。
修訂後條文:
第三條 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
一、員工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在職
正式員工為限,且將參酌職等、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總經理核
定後,呈報董事長,(若本次名單中,屬於本公司經理人或董事兼任員
工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一)公司章程所定義之經理人,或
(二)職等:副理(含)以上,或
(三)對公司有重大貢獻或特殊功績等。
第五條 發行條件
二、既得條件: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且仍在職者且最近年度考績達
80分(含)以上,按下列時程取得受領新股之權。
(一)任職屆滿1年:30%。
(二)任職屆滿2年:30%。
(三)任職屆滿3年:40%。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