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日月光投控 本公司第一次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
日期:2021-11-05
股票代號:3711
發言時間:2021-11-05 16:46: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05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4,244,275,41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0/11/08~111/01/0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90.00~15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為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相關法令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謹提
請 核議
1、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
定辦理。
2、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有關
本次買進股份之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相關法令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
理銷除。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54,244,275,414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10年11月8日起至111年1月7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不超過55,000,000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單價為新台幣90元至新台幣150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買回區間價
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7)預定本次買回股份之最高總金額:新台幣8,250,000,000元。
(8)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5 %。
(9)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3、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應檢附「董事
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相關之董事會聲明書詳見附件四。
決 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已達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
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之決議門檻)。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2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
流動資產之3.1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證券承銷商認為日月光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
每股90元至每股150元,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
流動性比率等項目亦未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