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新鼎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1-11-02
股票代號:5209
發言時間:2021-11-02 17:13: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0/11/0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陳漢宗, 新鼎公司總經理(自110/11月/02生效)
張國峻, 新鼎公司副總經理(自110/11/02生效)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派至本公司及中鼎工程(股)公司轉投資公司或在轉投資公司擔任董事及經理人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通過解除本公司經理人派至本公司及中鼎工程(股)公司
轉投資公司或再轉投資公司擔任董事及經理人職務的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陳漢宗,新鼎公司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新鼎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普陀區大渡河路168弄26號7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研發、設計、製作計算機系統和網路應用軟件,銷售代理及自產產品,
提供相關技術諮詢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