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新光金 依據本公司與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之股份轉換契約,
調整換股比例及本公司新發行普通股總數
日期:2018-09-03
股票代號:2888
發言時間:2018-09-03 17:00: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9/03
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以發行新股、股份轉換方式將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元富證券)
納為本公司持股百分之百之子公司乙案(以下稱本案),前經雙方董事會於民國
(以下同)107年4月24日決議通過並簽署股份轉換契約,復於107年6月8日經雙方股東會
決議通過;且本案分別於107年8月1日經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本案之事業結合,
及107年8月1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2)雙方已於107年8月14日召開董事會共同訂定107年10月1日為股份轉換基準日,
本公司並將於同日辦理新股上市。
(3)調整後換股比例及新發行普通股總數:
a.依股份轉換契約第4.1條規定,如有任一方自契約簽署日起至股份轉換基準日,
有發行新股之情事,雙方同意換股比例依股份轉換契約第4.2條所列公式調整之。
b.由於本公司發行之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契約簽署日起陸續有轉換為普通股之情事,
故依股份轉換契約第4.2條所列公式,調整本案換股比例為元富證券每股普通股股份
換發本公司0.9890股普通股(依約計算至小數點四位,以下無條件捨去)。
c.元富證券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已發行普通股總數確定為1,599,609,856股,每股面額為
新臺幣(以下同)10元,扣除本公司持有股份524,034,700股,除本公司以外之其餘
元富證券全體股東持有1,075,575,156股,故本公司依前述調整後換股比例計算,
預計新發行每股面額為10元之普通股總數計1,063,743,829股。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