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通 公告本公司今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內容
日期:2021-09-27
股票代號:8011
發言時間:2021-09-27 16:27: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9/27
2.公司名稱: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本公司與慶通(股)公司及皇鼎建設開發(股)公司合建案
6.因應措施: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內容如下: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交所代碼8011,以下簡稱台通光電)為活化資產,於今
日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經由一一○年第二次審計委員會及一一○年第八次董事會決
議通過與關係人慶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慶通公司)及皇鼎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證交所代碼5533,以下簡稱皇鼎建設),採合建分屋方式興建廠辦大樓,該建案
由台通光電提供土地1,395.27坪及慶通公司提供土地1,025.65坪,共計2,420.92坪,
並由皇鼎建設預定投入超過20億元資金,合作開發興建地上11層、地下3層2棟廠辦大
樓,三方協議之合建權利價值分配(以下稱合建分配比例),為土地所有權人55%(分別
為台通光電31.07%、慶通公司23.93%)、建物出資興建人皇鼎建設45%,廠辦大樓完成
後,三方依合建分配比例辦理產權登記。
台通光電位居新北產業園區,鄰近國道1號、台65線快速道路、新北快速道路,又有
雙捷運新北產業園區站,交通及生活機能都相當便捷,台通光電將與慶通公司及皇鼎
建設共同打造新北產業園區首棟A級廠辦大樓。
本案合建分配比例之訂定,係參酌京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及城大不動產估價師
事務所兩家專業估價機構出具之估價報告書,並以估價結果為基礎,與慶通公司及皇
鼎建設共同協議,今日台通光電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相關程序依台通光
電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