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硝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核准本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日期:2021-09-17
股票代號:1724
發言時間:2021-09-17 16:28:44
說明: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0/09/17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依據營業細則第53條之17及發生緣由如下:
(一)本公司於民國(以下同)110年8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與廣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廣明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以下簡稱「本案」)。自股份轉換基準日起,
本公司將成為廣明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並終止股票上市。
(二)本公司依相關法律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證交所」)申請有
價證券終止上市案,業經證交所110年9月17日臺證上一字第1101805106號函核准在案。
(三)本案相關時程如下:
(1)普通股終止上市日期:民國110年11月1日
(2)普通股停止買賣開始日期:民國110年10月26日
(3)普通股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10年10月25日
(4)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110年10月28日至110年11月1日
(5)預計價款支付日期:民國110年11月8日
(四)本案對價:
本公司董事會已決議除息基準日訂於110年10月12日,因此本案對價將依股份轉換契約
之約定調整為除息價新台幣15.71067127元,即調整前每股對價新台幣16元(含息價)
減去每股現金股利新台幣0.28932873元。
(五)終止上市證券代號及簡稱:
(1)代號:1724
(2)簡稱:台硝
(六)辦理股務機構:
(1)公司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3)電話:(02)2586-5859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終止上市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0/11/01
5.因應措施:不適用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