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宇藥 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更正主旨)
日期:2021-08-27
股票代號:6621
發言時間:2021-08-26 22:25:5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08/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陳 正
董 事:江政起
董 事:黃震銘
董 事:健亞生物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朱佳真
獨立董事:汪嘉林
獨立董事:謝明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票決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