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友華 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日期:2021-08-26
股票代號:4120
發言時間:2021-08-26 20:58:4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08/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蔡正弘
董事 蔡孟霖
董事 吳俊傑
董事 英屬百慕達群島商施林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淑芬
獨立董事 林華明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 蔡正弘:友霖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友杏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
鼎杏(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財團法人弘廬基金會董事長
財團法人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常務董事
董事 蔡孟霖:友霖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
友杏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鼎杏(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財團法人弘廬基金會董事
安基生技新藥(股)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三商家購(股)公司獨立董事
董事 吳俊傑:鼎杏(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法人董事代表人 林淑芬:鼎杏(股)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人
獨立董事 林華明:艾福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紅馬集團(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表決權總數59,772,924權。
贊成權數59,162,877權,佔表決權總數98.98%
反對權數378,795權,佔表決權總數0.63%
棄權/未投票權數231,252權,佔表決權總數0.39%
贊成權數已達法令規定標準,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