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名超 本公司董事超過公司法第197條轉讓限制-當然解任
日期:2018-08-21
股票代號:4548
發言時間:2018-08-21 16:46:5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21
2.發生緣由:
(1)李宜宏董事因個人理財,出售本公司持股超過
當選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以上。
(2)選任時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1,035,309股。
(3)轉讓後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 10,000股。
(4)原任期至108.06.20日止。
(5)依公司法第197條之規定李宜宏董事當然解任。
(6)因缺額未達公司法第201條之規定,不另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3.因應措施:將依規定於時限內辦理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