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天瀚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業經核准事宜
日期:2021-06-25
股票代號:6225
發言時間:2021-06-25 15:11:19
說明: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0/05/11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0/06/15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減資前1,270,766,550元,減資後437,236,550元。
(2)流通在外股數:減資前127,076,655股,減資後43,723,655股。
(3)每股淨值(新台幣):減資前0.11元,減資後0.33元。
註:每股淨值係以110年第1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彌補累積虧損以改善財務結構,於民國109年6月11日股東
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0年5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40988號函核准在案,並奉臺北市政府
110年6月15日府產業商字第110502776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並依據「臺
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股票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
本作業計劃書。
二、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換發股票總數:普通股127,076,655股(含私募普通股82,761,179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270,766,550元。
(三)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普通股股票83,353,000股(含私募普通股
54,285,2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833,530,000元。
(四)減資比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
減少之,減資比率為65.592692%,原普通股每仟股減少655.92692股 (即
每仟股換發344.07308股) ,惟實際減資實收資本額、減資比率,以減資
換發股票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計算之。
(五)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43,723,655股(含私募普
通股28,475,89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37,236,550元。
(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約655.92692股 (即每
仟股換發約344.07308股),減資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
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
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由本公司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
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予股東,計算至元為
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上述收盤價承購。
三、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一)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110年7月23日。
(二)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0年7月14日。
(三)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10年7月15日起至110年7月23日止。
(四)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7月18日(因最後過戶日110年7月18日適
逢假日,故現場過戶者提前至110年7月16日下午5:00前駕臨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10年7月1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
憑)。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7月19日起至110年7月23日止。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110年7月26日(舊股票停止上市日)。
(七)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四、換發程序、手續及地點:
1.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
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1)舊股票。(2)換發股票申請書(由凱基證券提供)。(3)股東原留印鑑章。
(4)證券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尚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
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1)舊股票。(2)股票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
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
章。(5)換發股票申請書。(6)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於新股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
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502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五、本作業計劃經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若因
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訂、或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及
其他等因素,以致須調整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計畫書相
關時程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另行公告之。
六、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5,247,761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34.87%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預計換股作業計畫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110年6月25日臺證上一字第1100011807號函核准在案,並於
110年6月25日接獲電子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