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傑智環境 公告本公司訴訟案件裁定
日期:2021-06-23
股票代號:6723
發言時間:2021-06-23 16:02:0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傑智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承傑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台上字第615號民事裁定
4.事實發生日:110/06/2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因不服台灣高等法院107年度重上更二字第119號之民事判決,依法提起上
訴,上訴聲明為:一、原判決不利於上訴人部分均廢棄。二、被上訴人應再給付
上訴人新台幣15,066,347元及附表所示利息,或發回台灣高等法院。三、第一、
二、三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
6.處理過程:
本公司經承辦律師轉知上開事件業經最高法院來函通知,已於110年6月16日作成
110年度台上字第615號民事裁定,並先行通知本公司,裁定之主文為上訴駁回以
及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目前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並未受該裁定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尚未收到裁定書,未能得知裁定具體理由。待收到裁定書後,如有需要
再行補充說明並與律師研議後續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