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灣之星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0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日期:2021-06-18
股票代號:3157
發言時間:2021-06-18 15:05: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6/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0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18
(2) 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 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963,800千股
(4)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 發行總金額: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4,356,376,000元整。
(6) 發行價格:依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告所計算之每股淨值故本
次現金增資之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52元採折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授權
董事長依110年經會計師核閱之半年報所計算之每股淨值訂定之。
(7)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96,380千股予本公司員工
認購。
(8) 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 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之90%計867,420千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
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
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事宜
,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
不足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
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A.本次現金增資折價發行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
理性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a)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本公司截至109年底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
4.52元,考量本公司尚未掛牌、股票流動性低,且現階段營運所需金額龐
大,若每股發行價格定為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或高於面額發行,原股東及
員工認購意願必受影響,故以低於面額折價發行新股,對公司營運應有其
必要性與合理性。
(b)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與其合理性:因本公司目前處於虧損狀況,且
負債比率超過百分之五十,為健全公司之資本結構,並減少銀行借款所生
之利息負擔,故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籌募資金應屬合理。
(c)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公司109年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中,帳列股
東權益項下之累積虧損為新台幣28,906,811仟元。評估現金增資折價發行
對累積虧損影響數為新台幣5,281,624仟元。經減除折價發行之累積虧損餘
額為新台幣34,188,435仟元。
B.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告計算之淨值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自有資金、銀
行借款或其他籌資工具支應;惟若致募集金額增加時,則做為充實營運資金之
用。
C.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發行價格、資金運用計畫項
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效益等暨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變更及/
或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及/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擬請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D.本案經董事會核准後,將呈主管機關申請辦理。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
事宜,擬請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
股之契約及文件,並訂定實際發行價格、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
及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且得依其全權判斷為必要之變更及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