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百徽 投保中心為揚華案對本公司、本公司之董監事及經理人
提起訴訟判決一審勝訴主文說明
日期:2021-06-15
股票代號:6259
發言時間:2021-06-15 21:52:11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
保護中心、(被告)本公司、本公司之董監事及經理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 年 金 字 第 2號
4.事實發生日:110/06/1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
中心於106年因揚華案,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規定
及證券交易法等規定,對本公司、本公司之董監事及經理人提出
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案。
6.處理過程:本案前已委請律師處理,法院經審理後,今於司法院
網站查詢,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判決駁回投保中心求償主張。原告投保中
心針對本件訴訟,得於收受判決書後20日內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
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就本公司前任現任負責人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等人而言,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原
告(投保中心)之訴,有助於本公司營運經營之穩定。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