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立碁電子 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公告標準
日期:2018-08-10
股票代號:8111
發言時間:2018-08-10 14:23:4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10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立碁光能(股)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立碁光能(股)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104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業務發展之需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0145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4.02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