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皇普建設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公告
日期:2018-08-09
股票代號:2528
發言時間:2018-08-09 17:40:5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伸豐達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共同投資開發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9482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612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612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96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預計提前清償台北市文山區興安段之土地融資貸款,
並於其他金融公司辦理轉貸。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102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借款清償
(2)日期:
借款清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8964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612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1.2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背書保證施行辦法修訂前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最高限額為本公司淨值百
分之四十,修訂後為百分之二十,原背書保證餘額為新台幣361,200仟元,係於修訂
前簽訂,符合作業辦法要求。
2.本次新增保證金額新台幣100,000仟元與原背書保證金額為同一案,係因轉貸前尚未
清償原借款前之過渡期,轉貸完成後累計保證餘額為新台幣100,00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