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晶焱 本公司107年8月9日董事會追認修正後一○七年度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發行辦法第三條及第十一條內容
日期:2018-08-09
股票代號:6411
發言時間:2018-08-09 16:19:4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09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7/04/30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一○七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7月6日金管證發字
第1070324409號函要求,修正本公司107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部分條文,並於107年8月9日董事會追認通過。
修訂前條文:
第三條 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
二、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及整體貢獻等經董事會同意
核定得獲配或認購股數。單一認股權人累計取得本公司依處理準則第56條之1第1項規
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處理
準則第56條第1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
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第十一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正時亦同。
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做修正,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
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修訂後條文:
第三條 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
二、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及整體貢獻等經董事會同意
核定得獲配或認購股數。惟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及經理人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
意。單一認股權人累計取得本公司依處理準則第56條之1第1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
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
計數,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處理準則第56條第1項規
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
之百分之一。
第十一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
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正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
審核之要求而做修正,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