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經緯航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
日期:2021-04-23
股票代號:8495
發言時間:2021-04-23 19:10:5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4/23
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擴大產品推廣銷售、改善財務結構、
充實營運資金及申請紓困投資專案,並考量募資作業之
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等因素,擬引進
特定人以普通股私募方式,籌募上限為50,000仟股之現金
增資,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110年股東會決議通過
之日起一年內,視公司經營實際需求,得分三次向特定
人募集資金。
3.因應措施:
一、私募總股數:本公司擬發行普通股50,000仟股為上限。
二、私募總金額:視發行價格暨實際發行股數而定。
三、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發行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係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
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參考價格。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價格訂定原則不得低於參考價格
或理論價格之八成。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
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視當時市場狀況決定
之。
(3)若日後受市場因素影響,致訂定之發行價格低於股票面
額時,因已依據法令規範之定價依據辦理且已反映市場價格
狀況,係為順利募得資金,有利公司長遠穩定成長之必要,
其價格之訂定,應屬必要及合理。若有價格低於面額之情形
者,造成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未來將視公司
營運及市場狀況提報董事會決議,以減資、盈餘、資本公積
或其他法定方式彌補虧損。
四、應募人選擇方式:本次決議私募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
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且對公司未來之
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並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特定人為
首要考量;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之。
五、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基於穩定公司股權結構與衡量
市場現況,並考量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行成本,
在與公開募集相較下,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
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特定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且限制轉
讓可有助於公司穩定經營,爰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私募普通股。
六、預計辦理次數、私募之額度:於110年股東會決議通過之
日起一年內得分三次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以50,000仟股為
上限。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決議之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
條之八之限制私募有價證券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
同意函。
二、本次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之最終發行股數、分次發行
內容、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除私募定價成數外,擬提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審酌情勢,並依據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暨因應
市場客觀環境作必要之變更,全權處理一切發行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