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茂達電子 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
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
日期:2018-08-09
股票代號:6138
發言時間:2018-08-09 15:09:3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09
2.減資基準日:107/08/1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一○七年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及「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
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102,759,572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27,595,720元整。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308,287,72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30,828,772股,用以
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
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約為30.000876%,惟實際減資實收資
本額、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已發行在外總股數計算之。
(四)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股份計71,930,8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
發新股金額為新台幣719,308,000元整。
(五)本次減資後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並辦理全面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
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約699.99124股,
即每仟股減少約300.00876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依減資換發
股票基準日前一營業日之本公司股票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
現金予股東,不滿一元者直接捨去至元為止,因而產生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依上述收盤價承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7年9月29日。
(2)舊股票停止市場買賣交易期間:民國107年9月20日(星期四)起至
民國107年9月29日(星期六)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07年9月24日(星期一)適逢國定假日,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
107年9月21日(星期五)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光復
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
最後過戶日民國107年9月24日(星期一)郵戳日期為憑。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7年9月25日(星期二)起至
民國107年9月29日(星期六)止。
(5)新股票上櫃暨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民國107年10月1日(星期一)。
(6)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民國107年10月4日(星期四)。
(7)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
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者,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
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
換發手續。
(3)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68-6668。
(八)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
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新股上櫃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7/09/29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完全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107/10/01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71,930,800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71,930,800股、100%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經民國107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新台幣308,287,720元,
銷除股份30,828,772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7年7月19日金管證發
字第1070325060號函核准在案。
(2)擬訂定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7年8月10日,俟呈奉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核
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即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報減資換股計畫
,俟其核備後,即依該計畫辦理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該計畫如因主管機關審核或其
他事實而有變更之需要時,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