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耀勝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
日期:2021-04-16
股票代號:3207
發言時間:2021-04-16 17:57: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1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應募人可能名單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如下:
張慶輝 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補選董事之被選舉人(法人代表人)
何建儀 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補選董事之被選舉人(法人代表人)
蘇浩熙 本公司董事長
周榮華 本公司副董事長
邱明發 本公司董事/總經理
4.私募股數或張數:預計私募普通股總數不超10,000,000 股
5.得私募額度:預計私募普通股總數不超10,000,000 股。
本次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預計分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折。實際訂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
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
(2)私募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依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
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3)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
定,同時考量私募普通股之轉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限制、並參考
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故應屬合理,對股東權益不致有重大影響。
本次私募資金擬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以改善財務結構,預計
可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增加公司獲利,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
益。
(4)惟若因股價波動及證券市場變化致有每股發行之實際價格低於面額之情形
者,係為順利募得資金,有利公司長遠穩定成長之必要,其價格之訂定應
屬必要。若有每股價格低於股票面額,而造成公司產生累積虧損時,未來
將視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以辦理減資、盈餘或資本公積彌補虧損之方式
處理,另將依主管機關規定訂定發行價格,於增資效益顯現後,公司財務
結構將有效改善,有利公司長期發展,對股東權益應尚無不利之影響。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各分次之資金用途均以調整公司財務結構、強化競爭力及因應未來發展等需求
(包括但不限於償還借款、轉投資、購置固定資產及充實營運資金等用途)。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性等因素,擬以私募方式
發行普通股方式辦理籌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
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
易法規定,應自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
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先取具櫃買中心核發符合上
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始得向證期局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再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募集金額、發行條件
、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定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等,擬提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訂定之。嗣後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營運
評估或客觀環境或法令之改變須變更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