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聯寶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期:2021-03-29
股票代號:6821
發言時間:2021-03-29 18:22: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2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一、開會日期:民國110年06月18日 (星期五)
二、開會時間:上午9時30分整
三、開會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27號5樓(本公司)
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一○九年度董事、監察人酬勞與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誠信經營守則」、
「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九年度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通過辦理現金增資作為初次上櫃新股承銷來源,
並請全體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案
2.修訂公司章程
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5.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6.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修訂「董事選任程序」案。
(四)其他議案
(五)臨時動議
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0
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8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
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提案權受理期間、受理處所及受理方式如下:
(1)受理提案時間:110年4月9日起至110年4月20日止,每日上午9點 至下午5點。
(2)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27號5樓財務處,
電話02-89191380,分機115。
(3) 受理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親辦者,請於110年4月20日
下午17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
以供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則以郵戳日期為憑,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