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逸達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
日期:2021-03-26
股票代號:6576
發言時間:2021-03-25 19:27:4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5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25,000,000股額度內,視市場環境及公司
資金狀況,擇適當時機與籌資工具,依相關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之辦理原則,擇一或
以搭配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
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若以私募方式辦理國內外可轉換公司債時,私募
轉換公司債得轉換之普通股股數應於前述25,000,000股範圍內依私募當時之轉換價格
計算之。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擬提請110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於股東
會決議日起視適當時機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6.發行價格:
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發行價格之訂定,將參酌(a)訂價日當日本公司普通
股收盤價,或(b)訂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
算術平均數((a)或(b)簡稱「參考價格」)。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視當時
市場狀況與國外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且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於扣除無
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之九成為原則。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數之10%。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除依法保留發行股數之10%由員工認購外,其餘擬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之規定,擬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
提撥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授權董事長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表彰之原有價證券,或洽特定人認
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
用途,並使資金募集管道多元化及國際化,以強化本公司競爭力。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重要內容包括籌資之發行條件、
資金運用計畫、資金用途、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等,或
未來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指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市場等客觀環境因素變化而需
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實際需求、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訂
定、調整並全權處理之。
(2)為完成籌資計畫,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相關事宜並簽署相關契約及文件。
(3)如有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