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廣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1-03-25
股票代號:4438
發言時間:2021-03-25 16:03: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0/03/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吳朝筆總經理
(2)黃姝榕財會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代表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Q.V.P. LIMITED)
擔任Principle & Will Co., Ltd.法人董事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與經理人任職於本公司之任期相同。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法人董事代表人兼總經理吳朝筆迴避外,本案經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