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聯鈞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21-03-20
股票代號:3450
發言時間:2021-03-19 18:28:3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0/03/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簡文益 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簡文益 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監事 ((BVI) GEM Electronics Co., Ltd.之代表人)
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 監事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中國上海市嘉定區嘉定工業區招賢路438號
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中國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錦繡大道77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功率半導體封裝測試服務
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功率半導體封裝測試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簡文益協理於本公司之任職生效日為民國1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