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盈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事宜
日期:2021-03-19
股票代號:3520
發言時間:2021-03-19 15:44:5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嘉義市西區玉山路501號(樂億皇家渡假酒店)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9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109年度私募有價證券執行情形。
(4)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及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9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董事選任辦法(原名:董事及監察人選任辦法)修正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5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A.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B.受理期間:本公司擬訂定於民國110年4月16日起至110年4月27日止,受理股東
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0年4月27日17時前送
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C.受理方式: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送達)。
D.受理處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8號6樓(本公司財會部)。
E.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d.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2)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0年5月26日至110年6月
22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4)110年股東常會紀念品發放原則:股東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除股東親自出席股
東會或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得領取外,本公司將不予發放紀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