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友勁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
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期:2021-03-16
股票代號:6142
發言時間:2021-03-16 15:56:0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09/12/3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業經109年9月2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9年10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025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
作業,爰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
訂定本計畫書。
一、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作業事項如下:
(一)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68,235,633股,每股
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2,682,356,330元整。
(二)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已發行股份計38,556,418股,每股面額10元,
共計新台幣385,564,180元。減資比率為14.374085%。
(三)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計229,679,215股,每股面額
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2,296,792,150整。
(四)本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減少143.740850股
(即每仟股換發856.259150股) ,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發
股票停止過戶之日前 5 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
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按面額折付之畸
零股款將做為劃撥手續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認購之。
(五)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二、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0年4月7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10年4月8日至110年4月14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4月9日。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4月10日起至110年4月14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0年4月14日。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10年4月15日。
三、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一)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
(二)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新股票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三)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四)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1.舊股票
2.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交易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4.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
(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
號3樓,電話:(02)7719-8899)
(六)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貴股東
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本公司自換發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應辦理新有價證券以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
實體之程序,嗣後並應依換發計畫確實執行。
五、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如基於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之影響致減資換股
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六、本作業計畫內容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依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
報系統進行申報。
七、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0/04/14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4/14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0/04/15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229,679,215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