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伸興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日期:2021-03-03
股票代號:1558
發言時間:2021-03-03 17:26:3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03
2.預計發行價格:為無償發行配發予員工
3.預計發行總額(股):500,000股
4.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定之年資及年度績效
考評標準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依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
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得獲配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所需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提報董事會同意。
(2)單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
準則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獎勵優秀員工,留住關鍵重要人才,以
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可能費用化金額暫以110年2月22日之收盤價,每股新臺幣150.5
元計算,預估發行後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對110年度、111年度及112年度之估算分
別為22,575千元、22,575千元、30,100千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對公司每股盈餘影響情形於110年度、111年度及112年
度各約為0.37元、0.37元及0.50元。(以110年02月22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60,535,631
股計算)。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綜觀前述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影響
情形尚屬合理。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訂定
之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
票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
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
求而須作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依相關
法令修訂或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