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擎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日期:2021-02-24
股票代號:3515
發言時間:2021-02-24 20:27:4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24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2,300,000股
4.既得條件:
符合本公司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定之公司整體績效及員工
個人績效考評標準。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當期公司整體績效未達既得條件,當期既得期間屆滿之股份,公司全
數以發行價格買回並予以註銷。員工個人績效未達既得條件者,其股
份本公司全數以發行價格買回並予以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
(2)實際得為認購之員工及得認購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級、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所需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
提報董事會同意。
(3)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
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
開比例之限制。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
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10年2月4日之收盤價143元擬制估算,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
於110、111、112及113年度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88,576仟元、40,688仟元、15,717仟元
及1,282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以所訂既得條件及以本公司目前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此費用化金額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
情形,於110、111、112及113年度分別為0.73元、0.34元、0.13元及0.01元,對本公司
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在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負擔,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表決權及選舉權:由交付信託保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之。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員工將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