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進泰電子 本公司接獲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乙事
日期:2021-01-26
股票代號:3465
發言時間:2021-01-26 19:33:44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進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司票字第22697號
4.事實發生日:110/01/2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聲請人執有相對人(本公司為其中之一)共同簽發之本票
計新台幣21,000仟元,聲請裁定就票面金額及依約定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
,准許強制執行。
6.處理過程:該案件係前任總經理張嘉穎先生個人違法行為,本公司已委任律師處
理相關訴訟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本公司財務業務
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就上開訴訟積極回應以維護公司之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