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寶島極 公告本公司接獲召集權人劉文禎等計22人,
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規定
自行召集寶島極110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
日期:2021-01-26
股票代號:3115
發言時間:2021-01-26 17:51: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26
2.公司名稱:寶島極光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召集權人劉文禎等計22人,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規定自行召集寶島極
110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下稱本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如下:
(一)開會日期:110年3月23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10年2月22日至110年3月23日
(三)開會時間:09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8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一段276號2樓(會議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1.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2.討論事項: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臨時動議。
(五)其他:
本次股東臨時會委任之股務代理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其股務事務處理包含開會通知書寄發及補發、委託書統計驗證、股東辦理委託
出席、股東臨時會當日之股東報到程序與討論及選舉事項之結果與議案表決統計。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
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
8.因應措施:本公司接獲通知後,將依規定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82條之1由召集權人推選劉文禎為本次股東臨時會之主席。
(2)本次股東臨時會相關未盡事宜,已於110年01月26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召開股東臨時會公告」公告之。
(3)公告內容係依主召集權人提供予本公司代為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
或事後變動、未依規定時限公告或違反法令規章,均由該召集權人負其全責,
倘有爭議,請循司法途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