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光磊 因應說明媒體報導
日期:2021-01-14
股票代號:2340
發言時間:2021-01-14 16:20: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14
2.公司名稱: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報導稱英伍指出,光磊以競業禁止名義,禁止英伍參與董事會,儘管英伍
多次提出異議聲明,卻不見公司有任何回覆,光磊蓄意排阻合法董事出席
董事會,不讓當選董事參與所有決策,用心可議,並盼主管機關一併明察
。
光磊公司派、市場派鬥爭,源自於光磊去年通過辦理私募案,引發大股東
大三得強烈不滿,認為光磊辦理私募案侵害股東權益,並質疑私募案的合
理性與必要性,雙方戰火因此全面爆發。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本公司回應新聞報導並釐清事實:
(1).有關新聞報導稱「光磊以競業禁止名義,禁止英伍參與董事會」乙節
,實情係本公司109年6月16日股東常會經討論而決議「未通過新任董
事英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競業許可案(按:不解除法人董事英伍企
業公司之競業禁止)」;且本公司進行內稽有發現侵害營業秘密、不
當競爭之情事,因而本公司為保護營業秘密、維護競爭力,爰依據股
東會決議處理董事會議案問題。前揭新聞報導內容所報導缺漏根本原
因且與事實不符,謹予回應說明。
(2).有關新聞報導稱「光磊去年通過辦理私募案,引發大股東大三得強烈
不滿,認為光磊辦理私募案侵害股東權益」乙節,本公司109年向股東
常會提出私募議案係為引進策略投資人以維持公司的持續發展及強化
競爭力之資金需求,且因109年度遭逢肺炎疫情而連帶影響全球供應市
場,因此本公司採取保守因應策略,審慎評估進行可行性與方案,惟
迄今尚未進行該私募案,新聞報導未究本公司實際狀況,所謂認為侵
害股東權益之說法,顯與事實不合。尤其今年開始又遭逢新一波肺炎
疫情嚴峻情事,產業發展與因應狀況均應審慎評估,新聞報導內容未
明所以然,本公司謹予回應說明。
(3).至於新聞報導稱「很可能是因為客戶反彈的報復行為或市場派檢舉。」
乙節,有關此次本公司遭證交所專案調查是否為市場派所檢舉,本公
司不予評論。
(4).本公司相關資訊均依法公告之,請投資人審閱公開資料並審慎評估。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