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聯合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對歐洲控股公司UOC Europe Holding SA增資案
(補充108/03/18公告)
日期:2020-12-23
股票代號:4129
發言時間:2020-12-23 20:34:20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UOC Europe Holding SA
2.事實發生日:109/12/23~109/12/2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07/6/12董事會通過增資5,500股及
108/3/18董事會通過增資5,000股
每單位價格:瑞士法朗 1,000元
交易總金額:107/6/12董事會通過增資瑞士法朗5,500,000元及
108/3/18董事會通過增資瑞士法朗5,000,000元,
共瑞士法朗10,5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UOC Europe Holding SA;
係本公司持股96%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此交易為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股,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原108/03/18公告付款期間預計投資日期:108/04/01~108/12/31
交易金額預計投資瑞士法朗500萬。
今經董事會同意自決議日起算再延長二年至111年12月31日止之投資時限。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27.13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16,500股
累積持有金額:瑞士法朗 16,500仟元
累積持股比例:97.06%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率:0.34%
佔股東權益比率:0.73%
營運資金:780,631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9年12月23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9年12月23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是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無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匯率以CHF 1: NTD 30.785 (3/18台灣銀行即期匯率中價) 增資目的
主係為本公歐洲控股公司UOC Europe Holding SA因應公司營運成長
所需。 本次累積持股數量及累積持有金額係往前推算一年。 總交
易金額為107/6/12董事會通過增資瑞士法朗5,500,000元及 108/3/18
董事會通過增資瑞士法朗5,000,000元, 共瑞士法朗10,500,000元。
實際轉投資孫公司金額合計以不超過前述控股公司資本額為限,授權
董事長視其營運狀況核准相關投資事宜。
109/12/23補充公告說明
1.本公司原於108年3月18日經董事會通過對歐洲子公司增資500萬瑞士
法郎在案,實際已執行投資金額計200萬瑞士法郎,目前設於瑞士之歐
洲銷售控股公司UOC Europe Holding SA,資本額為1,400萬瑞士法郎,
本公司持股比例為96.43%,由控股公司再轉投資分別設立瑞士United
Orthopedic Corporation(Suisse) SA、法國United Orthopedic
Corporation (France)及比利時United Orthopedic Corporation
(Belgium)等三家銷售公司,投資金額分別為155萬瑞士法郎、878萬歐
元及50萬歐元。
2.前述尚未執行之投資餘額計300萬瑞士法郎,因已逾向主管機關申報
之投資時限,故擬請董事會同意自決議日起算再延長二年至111年12月
31日止之投資時限,並授權董事長在投資時限內視其通路拓展及營運
狀況執行投資相關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