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納諾*-KY 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鴻基新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鴻基南通")接獲如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盡快
履行合同約定開工義務通知
日期:2020-12-22
股票代號:6495
發言時間:2020-12-22 19:25:4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1/18
2.公司名稱:鴻基新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孫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100%之孫公司
5.發生緣由:如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與鴻基南通所簽訂之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內容,對鴻基南通截至目前
未能開工建設事宜,發出盡快履行合同約定通知,通知內容
如下:
鴻基南通所持有之工業用地,開工期限為2018年9月5日,經
實地查看,到目前為止鴻基公司未能開工建設,已經嚴重違反了合
同約定,根據出讓合同約定,”受讓人造成土地閒置,閒置滿一年不
滿兩年的,應依法繳納土地閒置費;土地閒置滿兩年且未開工建設的
,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受讓人未能按照
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申報開工並實質性開
工建設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
權出讓價款總額千分之1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履約”。
請你公司接此通知後,盡快履行開工義務,我局保留按出讓合同約定採取
進一步行動的權利。
6.因應措施:本公司現已獲尋共同合作建設開發南通鴻基之公司,與其協
議共同合作建設開發南通鴻基土地。並經本公司於2020/12/14董事會通過
此合作案,合作方案如下:
(1)本公司孫公司鴻基新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下稱「南通鴻基」)
引進新投資方國驕膠粘新材料產業園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國驕」)80%股權,
共同合作開發@南通鴻基土地案;
(2)本案擬透過股權合作方式,國驕佔80%股權(人民幣7,240萬),
本公司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佔20%股權(人民幣1,810萬),
由南通鴻基以轉讓股權及增資方式來引進國驕股權案。
(3)本公司擬以人民幣12,566,042.06元轉讓香港納諾持有南通鴻基之部分股權
予國驕;及轉讓後,由國驕以人民幣59,833,957.94元增資南通鴻基方式達持有
南通鴻基80%股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