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康和證 公告本公司審計委員對審計委員會討論事項表示反對
日期:2020-12-16
股票代號:6016
發言時間:2020-12-16 17:24:52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9/12/16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
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張耀仁,允成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李進生,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黃添昌,曾任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董事長、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黃秀惠,現任詠律科思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1)申請鄭大宇董事長及鄭國華董事迴避陳當勝董事於董事會之提案
(2)為落實子公司監理,對於本公司轉投資之華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華和公司」)108年處份土地虧損一事,應由康聯公司委由四
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提出正式查核報告案(陳當勝董事提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1)關於利害關係迴避,依經濟部看法需要具體證據;另依法院實務見解,
需要立即、直接致使特定董事取得、喪失、新賦權利或義務。
陳當勝董事提出內容,以檢舉函為主,只有敘述性東西,沒有具體事證。
目前要查核的事也未導致特定董事有立即取得、喪失權利或義務之情形。
具體性及立即性均不足以要求迴避,反而破壞股權彰顯,全體委員一致
決議不應通過。
(2)依目前事證發展,無明顯且立即啟動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之必要性。
我公司對華和持股未過半,決定找四大查核之方式,華和不見得接受,
反而易影響事實釐清之進度。不如用一個可掌控的方式,先釐清帳務及
當初交易情況,再就提出的事證進一步調查。經充分討論、評估,
四位獨立董事決定以對公司影響較輕微的方式來釐清事實,故另提案取
代本案。全體委員一致決議不應通過。
6.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重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