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力銘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
訂價相關事宜(補充增資基準日)
日期:2020-12-16
股票代號:3593
發言時間:2020-12-16 11:49:5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0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條件之特定人。
(2)應募人與公司關係:立宇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4.私募股數或張數:5,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10,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授權董事會訂定之。參考價格係
依定價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與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
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
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
、未來展望及最近期市場股價,應屬合理。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均依主管機關之法令規範辦理。由於本公司帳面
仍有累積虧損,每股淨值低於面額,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另參考本公司股票近期
於交易市場之每股市價,按前述訂價方法將低於股票面額發行,應尚屬合理。
本公司為因應市場變化、公司穩健經營及財務結構安全之考量而有低於面額發行
之必要時,其增資事項係有助於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及改善財務結構,對股東權益
有正面助益。股東權益影響為實際私募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虧損,此一
累積虧損數將視未來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以辦理減資、盈餘或資本公積彌補虧
損之方式處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公司營運資金或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強化公司
財務結構、提升公司營運成效及整體競爭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實際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為確保增資之可行性、籌資之時效性及便利性
,已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透過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9/12/4
11.參考價格:12.09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9.68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除於交付日後三年內,其
轉讓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規定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
發行普通股相同。本次私募股票擬授權董事會,於交付滿三年後依據證
券交易法及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私募新股繳款期間:109年12月4日至109年12月18日
(2)增資基準日:109年12月16日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
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