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同 代子公司尚志資產開發(股)公司公告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日期:2020-12-10
股票代號:2371
發言時間:2020-12-10 17:17:2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9/12/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王光祥董事
李焰彰董事
葉曉甄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王光祥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誠泰電子(吳江)有限公司-董事
三圓建設(青島)開發有限公司-董事
青島連盛實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誠泰電子(吳江)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市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蘆蕩路168號
三圓建設(青島)開發有限公司:山東省青島開發區長江東路443號1棟2206
青島連盛實業有限公司: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江山中路156號連盛國際大廈8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誠泰電子(吳江)有限公司:數位機上盒、電腦主機板及板卡之生產及銷售
三圓建設(青島)開發有限公司:不動產開發及不動產租售業務
青島連盛實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及建築材料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