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碩禾 有關本公司與賀利氏之專利侵權民事訴訟案
最高法院判決賀利氏上訴駁回
日期:2020-12-04
股票代號:3691
發言時間:2020-12-04 14:53:4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Heraeus Precious Metals North America Conshohocken LLC
(美商賀利氏貴金屬北美康舍霍肯有限責任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台上字第2372號
4.事實發生日:109/12/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Heraeus Precious Metals North America Conshohocken LLC (「賀利氏」)
於民國(下同)104年6月10日向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智財法院」)對本公司提起民事
訴訟,主張本公司所販售之590、590A、600、610及620型號導電漿產品侵害中華民國
第I432539號發明專利。智財法院前於106年7月7日宣判賀利氏一審之訴駁回,再於108
年5月23日二審宣判上訴駁回,賀利氏公司復於108年7月向最高法院提起三審上訴。
6.處理過程:依據本公司委任律師通知最高法院公告判決主文如下:
上訴駁回。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