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宏碁資訊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九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日期:2020-10-23
股票代號:6811
發言時間:2020-10-23 16:02: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0/2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九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9年10月23日
(二)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9年12月04日上午10時00分
(三)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88號1樓會議室
(四)停止過戶期間:109年11月05日至109年12月04日
(五)召集事由:
一、承認事項:
1.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民國108及107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
承認案
二、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3.全面改選董事七席(一般董事三席及獨立董事四席)暨設置審計委員會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
5.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三、臨時動議
(六)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
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
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
二、受理董事提名公告:本次全面改選董事七席(一般董事三席及獨立董事四席),
本公司擬訂於109年10月26日至109年11月04日受理董事提名;受理提名處所: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6號9樓,詳細內容請參閱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
相關公告。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本次股東臨時會持有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
,其開會30日前之召集通知,概以公告方式為之;另依公司法第183條第1項及
第3項規定,本次股東臨時會之會後20日內分發之議事錄,概以公告方式為之。
四、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