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峽谷-KY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日期:2018-07-23
股票代號:5281
發言時間:2018-07-23 07:01:5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7/20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大峽谷照明系統(蘇州)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資金貸與他人之公司大峽谷半導體照明系統(開曼)股份有限公司為其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7116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充實營運資金
NTD 300,000仟元(約當人民幣依實際動撥日匯率換算)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4679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7.37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