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勤美 本公司代重要子公司璞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向
關係人購買不動產
日期:2020-09-09
股票代號:1532
發言時間:2020-09-09 17:36:4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標的物坐落於
建物:台北市信義路三段59號2樓及地下五層187號停車位一個
土地:台北市懷生段四小段第0249-0000, 0249-0002, 0250-0000號
2.事實發生日:109/9/9~109/9/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建物面積:93.31平方公尺,折合約28.225坪
2.土地面積:6.886平方公尺,折合約2.083坪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289.575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璞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其與子公司之關係:該公司與璞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同為勤美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 考量產權之完整性,單純化與營運使用之靈活度.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 無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 無
4.前次移轉日期 : 無
5.前次移轉金額 : 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期 (簽約款) : 10%
第二期 (用印款) : 15%
第三期 (銀行貸款) : 70%
第四期 (交屋款) : 5%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 : 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 參酌鄰近買賣實價登錄價格
3.決策單位 : 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產權之完整性,單純化及營運使用之靈活度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9年9月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9年9月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