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長榮航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長榮航三)於
109年10月27日發行屆滿3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日期:2020-09-02
股票代號:2618
發言時間:2020-09-02 17:57: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9/02
2.公司名稱: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部(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
以債券面額將其持有之公司債以現金贖回。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09年10月27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09年9月17日至109年10月27日止。
(四)本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電話:02-25001668)。
(五)債券已存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券持有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
始日(109年9月17日)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109年10月27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向往來
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之寄發對象將以寄發日(109年9月15日)前第五個營業日
(109年9月8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
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以本公告內容為主,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後,將於109年11月3日以銀行匯款方式發放賣回價款予債券
持有人,匯費自賣回價款中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