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智微 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及
減資換發基準日。
日期:2020-08-12
股票代號:4925
發言時間:2020-08-11 18:07: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8/11
2.減資基準日:109/08/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本計畫預計109/08/11送交董事會決議後,送主管機關核准,
若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一、本公司於109年0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乙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07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0710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
訂定本作業計畫。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69,736,491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97,364,91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209,209,47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20,920,947股,
每股面額10元,用以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調整資本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30%,每股退還3元,惟實際減資
實收資本額、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已發行在外總股數計算之。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48,815,544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份總金額為新台幣488,155,44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
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700股(即每仟股減少300股),每仟股退還現金新台幣
3,000元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前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
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基準日:109年08月13日。
(二)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9年09月28日。
(三)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9年09月29日起至109年10月09日止。
(四)舊股票最後過戶日:因最後過戶日109年10月04日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
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9年09月30日(星期三)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最後過戶日民國109年10月04日 (星期日)郵戳日期為憑。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9年10月05日至109年10月09日止。
(六)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9年10月09日。
(七)新股票開始登錄興櫃買賣暨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期:109年10月12日。
(八)自新股票登錄興櫃買賣之日起,原登錄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
標的。
七、換發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一)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
商處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之股東,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
/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辦理換發。
(三)原存放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登錄興櫃買
賣日統一換發,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四)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326-8818。
八、上述減資換發作業程序,若有異動或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決定之或依公司
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9/10/09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權利及義務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9/10/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