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致茂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不動產予關係人
日期:2020-07-03
股票代號:2360
發言時間:2020-07-03 14:56:20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龜山區華亞廠房及其所坐落之土地
土地: 桃園市龜山區華亞段327地號
建物: 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一路66號及68號
2.事實發生日:109/7/3~109/7/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 4,934.69 坪、建物面積: 18,370 坪
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30.8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1.3%之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1)因凌華科技業務持續成長,廠辦空間不敷使用且分散各地承租。因此,凌華科技
購買華亞廠房,成立集團企業總部,整合各部門資源,並預留未來成長之空間。
(2)因雙方為關係人,透過獨立專家鑑價,取得公平市價後協商議價,降低雙方之交
易成本。
2.桃園市龜山區華亞段327地號土地,面積共4,934.69 坪
(1)土地面積: 3935.30坪
前次移轉所有人: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相對關係:無
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87年11月16日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320,078仟元
(2)土地面積: 999.39坪
前次移轉所有人:彩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相對關係:本公司持股6.1%之公司
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90年11月12日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104,993仟元
3.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一路66號及68號之建物
前次移轉所有人:無(自建)
與公司相對關係:無
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無
前次移轉金額: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次出售獲利約17.6億元,但因回租30%及持有凌華科技股權11.3%,故預計在2021年
認列出售利益新台幣10.9億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最後交割日:110年3月31日
(2)付款期程:訂金10% ,契約簽訂日五日內
備證款20% ,備妥權狀移轉文件
尾款70% ,於產權移轉登記完成時
(3)其他約定:華亞廠房出售後將回租5,566坪供廠房及員工宿舍用,並承諾承租5年。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新台幣3,039,860仟元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新台幣3,170,961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蔡家和
(2)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黃景昇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蔡家和︰(94)北市估字第000080號
(2)黃景昇︰(99)北市估字第00015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1)活化資產
(2)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9年7月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9年7月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