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燿華 宜蘭縣政府依水污染防治法,裁處本公司罰鍰。
日期:2018-07-05
股票代號:2367
發言時間:2018-07-05 16:19: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7/05
2.發生緣由:宜蘭縣政府依水污染防治法,裁處本公司罰鍰372萬。
3.處理過程:本公司宜蘭廠廢水設施經製程廢水分類、化學混凝處理、生
物處理、生物後化學混凝處理及沙濾機過濾後外放,一般經生物後化學混
凝處理完,水質即可符合流水標準。4/16上午人員在更換沙濾機內濾材,
未依正常程序作業,將處理完成的合格水,未再經沙濾機過濾就將此股水排
出至雨水溝,導致主管機關稽核時認為本公司未經操作處理之原廢水經由
雨水溝排放,進而影響環境。
4.預計可能損失:新台幣372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針對當日稽查相關缺失已改善完成,
將會加強員工操作訓練及水質管理。
本公司已進行檢討及改善工作,避免此一情況再次發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