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健亞 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0-05-29
股票代號:4130
發言時間:2020-05-29 15:07:3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9/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代表人 劉得任
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代表人 林俊茂
董事-陳正
董事-朱佳真
獨立董事-陳德芳
獨立董事-李世仁
獨立董事-劉克宜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疇相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董事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通過。贊成56,121,397權/99.77%,反對79,460權/0.14%,棄權44,447權/0.07%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