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股票代號:5222
發言時間:2020-05-20 15:16:2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9/05/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洪瑤/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塔奇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09年5月20日股東常會投票表決同意通過。
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19,530,711
贊成權數:19,419,584(99.43%)
反對權數:30,040(0.15%)
無效權數:0(0%)
棄權/未投票權數:81,087(0.41%)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