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福大 更正公告本公司接獲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訴書
日期:2020-05-18
股票代號:4402
發言時間:2020-05-18 16:49:27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被告: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楊燈霖、總經理楊浩維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金字第36號
4.事實發生日:109/05/1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對本公司董事長楊燈霖及
總經理楊浩維提起民事解任董事之訴訟。
6.處理過程:
109/05/12接獲台中地方法院通知,將立刻委任律師了解並進行答辯。
因台中地方法院寄來之通知書無起訴書內文,故本公司依重大訊息標
準於109/5/12即刻發佈重大訊息,後請律師致電台中地方法院再補發
起訴書內文,其中被告為楊燈霖及楊浩維兩名。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目前本公司營運正常,本案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