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明泰 本公司對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
普通股股份之審議委員會結果
日期:2020-05-18
股票代號:3380
發言時間:2020-05-18 15:37:01
說明: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90506
2.審議委員會召開日期:1090518
3.會議出席人員:獨立董事黃明富、獨立董事林茂昭、
審議委員陳憲煒
4.審議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
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及審議
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
經參酌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
說明書(公開收購人已於 109 年 5 月 6 日向公平交
易委員會提出事業結合之申報,本次公開收購以公平
交易委員會不禁止結合為成就條件之一)及其他書件
(包括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李定益會計師對本公開
收購案出具之「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明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案公開收購價格合理性之獨
立專家意見書」,以及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王懷宇律
師所出具之法律意見書,意見書中提到須向公平交易
委員會提出結合申報)後,可知本次公開收購係依照
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此外,謹
就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
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請參閱相
關附件及下方說明:
(1)依據公開收購人之公司章程及106年、107年及108
年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報、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查詢之公
司登記資料,以及公開收購人提供之由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出具之履約保證函資料所示
,可知公開收購人係依據我國法令所設立之股份有限
公司,財務狀況均尚稱良好。
(2)依據本公司委請鴻勝會計師事務所郭宗霖會計師
於109年5月13日所出具之「收購價格合理性獨立專家
意見書」所示本公司於評價基準日(即109年4月30日)
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26.53元至
31.29元內,而本次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
開收購價格(即每股新台幣30元),落於前述收購條件
公平性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值區間,本次公開收購條
件應尚符合公平性。
(3)依據公開收購人之公司章程及公司登記資料可知
,公開收購人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實收資本總
額為新台幣196.7億元,於本次公開收購案用以收購
本公司股權之資金,係以自有資金予以支應,並有中
國信託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於109年5月6日
出具之履約保證函,皆已指定受委任機構元大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為受益人,授權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
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故公開收購人之
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
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
鴻勝會計師事務所郭宗霖會計師於109年5月13日所
出具之「收購價格合理性獨立專家意見書」
6.審議委員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審議
委員會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確意見及其所持理由:
經全體出席委員認為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公開
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尚符合合理性
,故全體委員均同意本公開收購案內容,惟籲請本公
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
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
。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
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
參與應賣與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
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說明書,查詢公
開收購說明書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為
http://mops.tws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