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新光金 新光金控代子公司元富證券公告自109年度起變更會計政策
日期:2020-05-14
股票代號:2888
發言時間:2020-05-14 18:32:0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14
2.變動之性質:變更會計政策
3.變動之理由: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之會計政策由成本模式改為公允價值模式。
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109/01/01
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
對108年1月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影響:投資性不動產增加7,712仟元,遞延所得稅
負債增加15,998仟元,淨值減少8,286仟元。
對108年12月3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影響:投資性不動產增加9,621仟元,遞延所得
稅負債增加16,038仟元,淨值減少6,417仟元。
對108年度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影響:不動產評價利益增加1,229仟元、折舊及攤銷費
用減少680仟元,所得稅費用增加40仟元,本期淨利增加1,868仟元,本期綜合損益
總額增加1,868仟元。
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
108年1月1日保留盈餘減少8,286仟元。
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金管會103年2月5日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允許證券公司之投資性不動
產後續衡量之會計政策由成本模式改為公允價值模式,本公司為使財務報表能提供
更可靠且攸關之資訊,提高財報透明度,自109年起將投資性不動產之後續衡量由
成本模式改採公允價值模式。
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變動如何適
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無
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
響表示之意見:無
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會計師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條規定,就本公司會計政策變動相關資料
進行逐項分析,分析結果尚屬允當合理。
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12.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9年5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109年度變更投資性
不動產之後續衡量方式,後續將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辦理。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決議事項尚須主管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