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勤美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事宜
日期:2020-05-13
股票代號:1532
發言時間:2020-05-12 18:04:5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12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663,482,09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5/13~109/07/1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0.00~33.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1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此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辦理109年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提請 討
論。
說明:
1、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之規定辦理。
2、本公司擬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進本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內容如次: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396,000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9年5月13日起至109年7月12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12,000仟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20元至33元之間,惟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仍
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
法」規定,每日可買進股份數量不超過4,000仟股。)
(8)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11%。
3、上述買回計畫,業經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依據「上市上櫃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擬由董事會出具買回公司股份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
明。
4、委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5、本案擬通過後將呈主管機關備查,如遇法令更新或應主管機關要求而需修正時及其他相
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決議:依林廷芳董事長之說明,本案調整後買回之區間價格之上限金額自36元調整為33
元。業經董事長徵詢出席董事意見,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修正案通過。本案說明內容第2
點第(3)項及第(6)項說明依決議,改為「(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396,000仟
元。」及「(6)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20元至33元之間,惟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
限時,仍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9年5月12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通過,
自109年5月13日起至109年7月12日止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2,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11 %,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流動資產1.46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
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證券承銷商評估:勤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
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在合理範圍內,無重大異常情事。
評估人: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韓蔚廷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