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統懋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日期:2020-05-08
股票代號:2434
發言時間:2020-05-08 16:17:4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0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
及內部人為限。
應募人選擇方式與目的:以可協助公司強化產銷結構及推展業務之投資人且符
合主管機關規定之各項特定人及內部人為限,目的為擴展及增進本公司未來營
運規模。目前尚未洽定應募特定人。
應募內部人名單暫定為:
(1)唐永渝:本公司董事。
(2)銘沛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其主要股東謝碧蓮(100%)為本公司
董事長。
(3)多春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其主要股東柯拔希(88%)、
柯上方(6%)、柯喜仙(5%)、鄭淑華(1%),其中柯拔希及柯上方為本公司董事。
(4)賴政麟:本公司經理人。
(5)嚴永森:本公司經理人。
(6)定宏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其主要股東為蔡文修(34%)、蔡定宏(33%)、蔡幸芳
(33%),與本公司並無關係。
4.私募股數或張數:2仟萬股之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2仟萬股之額度內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訂價方式依據;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以
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與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
價,以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本次私募參考價格。
(2) 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實際訂價日
及實際私募價格提請股東會於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洽特定人
之情形訂定之。
(3)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同時參酌本公
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以及定價日參考價格情形等因素後決定之,其訂定方式應
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擴展營運規模,預計達成效益為改善財務
結構及增加營運績效、創造營業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加強財務結構,考量實際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
易及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等,私募可達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有助公司未來的營運發展,是以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確有其必要
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交易。本次私募之普通股
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取得主管機
關符合上市標準同意函後,向金管會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實際募資額度擬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
場狀況、公司實際需要及特定人情形辦理之。
(2)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
發行金額、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
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
權處理之。